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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7)兄弟
父亲五十岁那年不慎落水,山洪把他卷走了。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,在病重的母亲眼中,这是天塌下来了。我有两个弟弟、一个妹妹,在兄弟姐妹中我排行老大。民间有长兄为父的说法,意思是当大哥的要在没有了父亲时承担起当父亲的责任。其时我还是个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,稍后才提干,要当好“为父”的长兄能力有限,问心无愧的是我尽心尽力了。 我母亲是苦水中泡大的,勤俭持家,居安思危。她总把丰年当作歉年过,常将有时当无时,从不今朝有酒今朝醉,一定要留下几口饭来备荒备灾,以应对明、后天可能到来的苦日子。虽说穷困,母亲领着一家人勒紧裤带,节衣缩食,家里的钱、粮还是有些“结余”的。三年困难时期,要不是我母亲会思量,巧安排,家里还有些粮食,恐怕一家人是很难熬过来的。1974年母亲过世,她还留下了近千斤的稻谷,三兄弟分家,考虑到大弟孩子多,负担重,二弟耀亮还在读师范没成家,我表示自己不要家里任何东西。二弟见我不要家产,他说自己毕业当老师、有稳定的工作,也主动提出少分,多给二哥一点。但长辈们坚持说,分是分,送是送,谁该分多少就分多少,分完以后,你想送给谁就送给谁,那意思是程序该走还得走。但我坚持把本该分到我名下的房屋、宅基地、粮食等东西,全送给大弟耀伟。没想到的是大弟对我的慷慨赠与,非但不领情,竟提出要我在分家契约书上写明“永不反悔”几个字。送你家产,还要我写“保证”,真是岂有此理。听了这话,我很不高兴说:“老弟啊,你心思太歪了,我看你孩子多、负担重,哥想帮你才送给你,你反倒不放心,还防我一手,糟蹋了我一片好心。永不反悔的字我是不会写的,信得过我,我就送你,信不过,你就别拿,我也不送,哥一点也不勉强你。”我这么一说,他尴尬无语,不再说话了。还是脑筋灵活的分家契约撰写人帮助作了权变,当年的契约是这样写的:“……现分产不均,并非其他原因,而是老二在家务农,生活较困难,老大、老三愿尽兄弟之情分予以帮助,宁愿不得、少得遗产。应以此为证,互不反悔。”虽然老二让我不舒服,但因为四兄妹只他一个在家务农,生活困难,出于手足之情,我又是真心诚意帮他,也就原谅了他的不懂事和不近人情。 父母年轻时漂泊湖南茶陵多年做些小生意,吃苦耐劳,省吃俭用、小有积蓄。有近200个银元和耳环、戒指等几件黄金小饰物埋于家中的地下,母亲临终前给老三小明讲了这件事,同时反复交待他:“这事你要告诉大哥,但千万不能对老二讲。”为什么不能对老二讲,我想得到的一个原因是,老二成家,都是母亲花的钱,我和老三还没对像,妹妹也未出嫁,妈妈不想让老二与闻此事,有其道理。若母亲这样处理,谁也没话好说。但我来处理这事,觉得撇开老二不好,和老三商量,还是把老二叫来,一块从地下掘出了这些东西。可是,处理这些东西的时候,老二却撇开了我和老三,不给我们讲一声,就早早自行变卖了。我和小明后来问起这事,他脸无愧色地说“银元没有了”,因为生活困难,去银行兑换了几百元现金早用光了。困难,就换钱,换钱,就自己用掉。可以不问一句,不跟兄弟打一声招呼,这样做妥当吗?这样做对得起主动告知并叫你一起来从地下掘出这些东西的兄弟吗?虽然说东西不多,也就几百元钱的事,但做人,做事都不应该是这样的啊,耀伟兄弟。 父亲走后,我当兵在外,家里还留下三个要吃要喝要读书的孩子,没了经济来源,这日子怎么过啊,我病魔缠身的母亲压力山大,一夜愁白了头。幸运的是我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归队后不久就提干了,我有能力帮妈妈一把。为了让母亲高兴,让她看到希望,提干当月我一次就给妈妈寄了80元钱去,那是我积存的战士津贴和第一个月的工资。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,每月领到工资,我先给妈妈寄去40元,只留下14.5元用作伙食费和零用。后来是母亲说“足够用了”,不要我寄钱,才没再每月寄,改为每次回家探亲时给妈妈一笔钱。我把钱寄给了妈妈,妈妈却把钱都花在了弟妹身上,她自己分文不用,一件穿了三十年的冬袄,破絮外露,不保暖了,她也不舍得换件新的。 翻开当年的记事本,我粗略算了一下,上世纪七、八十年代我累计帮助弟、妹和叔叔、姑姑的钱达七百元之多。今天的七百元是个不起眼的小数,但那时是我将近两年的全部收入啊。这当中的大头当然是帮助老二的,他务农在家,又有三个孩子,生活困难,我体恤他的不易,有意帮他。从父亲69年去世直到1985年,在长达十五、六年的时间里,我一次次对耀伟弟进行了经济上的帮助,这些钱有的是经妈妈之手给他的,有的是我探家时给他的,有些是他写信来喊困难开口问我要的。开学了,他说几个孩子的学费还不知道在哪,我寄去;放炮炸鱼不小心把自己眼伤了,来信要钱治眼睛,我寄去。记得86年我在南昌陆军学院读书时,他又写信叫困难问我要钱。只因为周末我才有空办事,晚寄了几天,他便从老家专程到学院找我要钱来了。我说刚给你寄了50元钱去,是没收到还是嫌少了,大老远的跑来跑去的干啥?!说起来,我的大弟耀伟,当过大队长,干过多年的大队会计,也是个有文化的人,他怎么就弄不明白,我是他的哥,不是他的爹啊,即便是爹,快四十岁的儿子也不能总是伸手向老爹要钱花啊。我的两个孩子大学毕业后,各自在外成家立业,生儿育女,都从来没有开口问我要过钱花呀。 1988年,大弟跑来福州打工,我介绍他到一个电冰箱厂当会计,后来就一直跟着这个厂的老板在福建、河北干了十多年,一直干到退休,他在老家盖起了新房,过起了悠闲自在的居家养老的生活。他的大儿子我介绍他进了福州的一家石材加工厂,侄儿认真学习,很快成为了石材方面的行家里手,一度开起了自己的石材企业,现在也五十岁的人了,这辈子也就吃石材饭了。他的女儿来福州打工,学会了理发,嫁在了福州,丈夫开出租车,勤快本分,女儿上大学了,小日子过得不错。遗憾的是大弟弟家境刚好了没几年,就罹患肺癌,到上海住院、深圳求医、病入膏肓、终至不治,那年(2017年)他才68岁。他病重之时,我专程回老家探视,给了他5000元钱,同时得知他有个顾虑,姑舅、老姑舅家的亲戚多年来少有走动,疏于来往,他怕报丧后没人来,丧事冷清,没有面子,希望我能去走走,以联络感情。我满足了他最后的愿望。我包上红包备好礼物,和小明一起带着他的儿子去看望了舅家、老舅家和姑姑家的几户亲戚。这次回去虽没呆几天,花费却也过万。我回福州后不久,老二的病情急剧恶化,我叫小明代表我再去看看他,也问一问临终的他,有没有什么话要对你对大哥说。 老三告诉我:“二哥说没有。” 对这个回答,我虽有思想准备,但多少还是有些意外。我的条件好,他把我的帮助看作是理所当然也就算了,但小明作为小弟,他在自身经济条件并不太好的情况下,学着我的样子,为照顾二哥,主动提出少分家产,只分得一块宅基地,后来耀伟竟不跟小明商量就在上面盖了房子。怎么说耀伟也该对小明说上一句“谢”,再说上一句“对不起”才是啊。父母给我们兄弟三个留下的房产、宅基地、粮食和银元等东西,这一切的一切,大弟独占独享了。近200枚的银币,耀伟竟没给我们留下一枚,以用作睹物思人,思念父母的纪念,真是太不该了啊,老二。兄弟一辈子,我们一次次帮你,你嘴里从来没个谢字,难道你真的那么冷血,内心没有一丝的感动和谢意吗?是不是觉得我们帮得还不够,要不你怎么如此不通人情、不谙世事、不懂好歹呢?! “先死为大”,好了,我不说了。 欣慰的是家族里还是有懂好歹的人。兄弟叔伯辈的亲人遇有困难,我都伸出援手帮助过,龙田姑姑受我帮助最少,但她是家族中得到我的帮助后唯一对我说过“谢谢”两个字的人。记得那一年我带未婚妻去看她,她很高兴,杀鸡宰鸭做了一桌菜,热情招待了我们。临别,她拿出一块好看的布料要送给我,而后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手帕卷紧的小包,一层层打开后,拿出30块钱要给我。我说:“姑姑,你这是干啥?”她说:“那年你给我寄了三十块钱来,谢谢你啊。”我说:“我是送给你的,不是借给你。”姑姑说:“你还没成家,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,姑姑没本事帮你,但这钱一定要还给你,我怎么能用你的钱呢?”姑姑一个劲地向我手里塞钱,推来推去,我接过钱便迅速把它塞进了姑姑的衣襟里,说:“那时候你有困难,就当我帮助你好了。”我使劲按住她的衣襟口,不让她再把钱掏出来。姑姑看着我,眼里闪动着泪光,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感动和真诚。这一刻我的眼睛也潮了,姑姑倒把我感动了。我挥手向姑姑告别,走出很远,我回头看见姑姑还站在那里目送我们,想不到这竟是我和姑姑的最后一面,那天她的样子至今还留在我的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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