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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自己創作的散文《當晨光出現的時刻》投稿至報社,沒多久就收到了報社寄來的信。我惴惴不安地回到家後趕緊拆開信封,取出編輯部退回的稿件見裏面還夾有一張便條。上面寫著:“有一定的文學創作基礎”;“但篇幅有限,你的作品過長”幾行字。我當時一看,覺得自己的手有些顫抖了。心想這稿件盡管沒被採納,但自己的散文作品畢竟還是得到了報社編輯的認可。足見自己的文學創作還是有成功希望的。
報社編輯的認可,激發了自己的創作激情。於是就花了兩個晚上,完成了一篇約千多字的微型小說。題為《最亮的是那顆星兒……》。擱下幾日反復修改後,就將稿件郵寄給了報社。之後一段時間既沒見發表也沒見退稿,心裏不禁有點納悶。
一次偶然機會去單位收發室取信件,突然發現自己寫的《最亮的是那顆星兒……》微型小說竟然已在元月十一日的報紙第三版上發表了。這一意外發現令自己格外興奮,之後又有點沮喪。因為作者的名字卻被誤成了“吳”姓。盡管如此,自己仍是欣喜的將這份報紙帶回來家中讓妻子分享一下。
回到家裏,恰好岳母娘也在。她們倆都高興地閱覽了這篇小說。岳母娘見我為作者名字寫錯有些不滿意,就對我說:“小剛別洩氣!繼續努力!我正好過幾天要出差,順便去報社給你核實一下稿件寫錯名的事。”她又對我說:“除了發表文學作品,你也可以嘗試將自己畫作發表一下。這樣對自己的創作也是一種促動啊。”
岳母娘出差時,我將自己畫的幾幅作品托她帶去了報社。等她回來後馬上來到家里,說報社的同志對我的畫極為滿意,並希望自己在今後多創作一些更好的作品。岳母娘順便又將我發表的小說打聽了下,確實是報社編輯將自己的姓名搞錯了。不久報社就發了一則更正啟示,並對作者致以了道歉。
在一次公司舉辦書畫攝影展覽時,岳母娘興致勃勃地前去觀看。當見到展覽中有兩幅攝影是我的作品時,她就欣喜的對舉辦人員和旁邊觀眾們說:這是我女婿拍的照片! “一個女婿半個兒”。對岳母娘來說,我哪怕能有得丁點兒的作為,她都會感到極為光彩。
在創作感到貧乏時,我時常會想起昔日農場後面的那條小河。對它那清澈的流水和動聽的奔躍聲,總是難以忘懷。自己的創作感悟應同它一樣源源不斷。不然的話,就將會干涸絕跡,默默無聞地消逝去……可當我創作感到身心疲憊時,冥冥之中又像是聽見了岳母在鼓勵著自己:加油啊小剛!你一定會成功的!
……
(1984年元月27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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